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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二章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(第3/3页)
,然而还有一种毁灭是连肉体带精神全部毁掉,张居正已经是死了,王世贞对他仍然不肯放过,给他加了这么多的罪状,大有“踏上一万只脚让他永世不得翻身”的意思。 不过这个“上士下士笔端石盘”的话孔子倒是很有资格说的,因为他自己就不是一个文弱的人,乃是一个大力士,“孔子之劲,能招(通翘)国门之关”,他自己首先有能力防范肢体暴力侵袭,然后才评价文斗与武斗的高下,否则就成了“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”,让人只感到要发笑了。 另外文尾还写到了昙阳子,“而是时王锡爵归省,久之不出,其女得道仙去,有所奉大士上真,俾锡爵与其友人大理卿王世贞筑室于城南居之,而女仙之蜕附焉。” 这位昙阳子女仙,梅咏雪也是来到这个时代之后才听说的,这个人叫做王焘贞,是王锡爵的女儿,王锡爵如今也做到文渊阁大学士,是个很出名的人了,可是他的女儿在某种意义上比他更为着名,这个女子自幼不喜欢四书五经,也不愿意学习女红,对于宗教却极其痴迷,见天儿的打坐冥想,临出门子的时候,未婚夫死掉了,于是王焘贞就说自己要守节,也就是俗称的望门寡,虽然这种事情在民间评价不一,可是对于道德风向标杆的书香门第来讲,这个理由还是堂皇正大的,于是王焘贞就一直留在娘家守节。 王焘贞很快做了女道士,道号“昙阳子”,她十分有悟性,才学也极好,与王世贞坐而论道,结果王世贞一听她的“释道儒一体”的理论,立马折服了,居然拜她为师。当时听说这件事的现场,梅咏雪也震惊了,后世古典里常说的“红花绿叶白莲藕,三教归来是一家”,原来居然是昙阳子的原创。 后面越来越多的知名人物拜她为师,甚至包括冯梦龙这样的文坛领袖,甚至她的父亲和一位叔叔也以她为师,而父亲原本是不喜欢这个女儿的。 不过或许是太过天才的人物终究不能久留于世上,昙阳子在万历七年的九月初九那天坐化飞升,年仅二十三岁。不过梅咏雪怀疑她其实是服食了丹药中毒致死,因为据说她的遗容面色金黄,嘴唇呈淡紫色,这应当是比较明显的中毒症状,所以昙阳子并不是算定了自己的死亡日期,而是很可能特意在那一天服毒自杀。 对于王焘贞的一生,梅咏雪纠结了很久,王焘贞应该也是不喜欢结婚的吧?也是不满于自己注定的命运吧?因此抓住未婚夫死掉的机会出家为道,一展所学,如同一颗流星划过夜空。她是一个女子,又是女道士,如此的煊赫盛名要长久维持下去,或许是比较艰难的吧,这就好像开车高速行驶在悬崖道路上;作为一个修道之人,她也晓得“月满则缺”的道理吧,因此选择了在声望最顶点的时候离开人世。 王焘贞的一生,就好像用刀砍一棵树的树干,那棵树会拼尽所有的生命力开出异乎寻常的花来,惨烈而又壮丽,梅咏雪能够感受到那样一种绝望之下的燃烧。 与此同时,辛彦也拿到了王世贞这本新出版的大作,书房里,他喝了一口清茶,将目光重新又投放在书卷上。 要说张首辅与王世贞的恩怨情仇,官场士人之中也是流传得颇为广泛的了,本来这两个人之间的来往还是十分密切的,王世贞为张居正母亲父亲的寿诞做文庆祝,毕竟是当世大手,那文章写得十分华美。然而从开始,两个人的关系就急转直下,王世贞写信请张居正提携,张居正回信说“才人见忌,自古已然。吴干越钩,轻用必折;匣而藏之,其精乃全”,这就是明晃晃讽刺王世贞华而不实,王世贞这样骄傲的人,当然要衔恨入骨。 辛彦放下书,思绪不由得又飘到了元宵佳节的夜晚,自己在酒楼中遇见的那个人,虽然有些相似,然而梅咏雪却比那人高出半个头,虽然那人本来也是猿臂蜂腰的,然而梅咏雪却更为挺拔,纵然一身平民布衣,但那风度却也仿佛玉树一般,尤其是那言辞的锋锐也似曾相识。 辛彦的眼神又变得幽幽的,曾经的往事他不愿再想起,即使偶然重又浮现出来,他也是绝不带任何感情地去审视,然而那一次见到梅咏雪,却让他早已冷淡平静的心又波动起来,胸中有许多感触,事实上到了此时,梅咏雪与梅香到底有什么关系,对于他已经不是很重要,只是这尘世之中的无奈与错过啊,真的让他很想写一首长诗了,就仿佛苏轼元稹的悼亡诗一样。虽然曾经绝情,然而毕竟不是毫无感觉,若是那诗篇能够流传千古,将那人的名字记在里面,对于她而言,也不算全无所得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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